真实故事:警方耗时14天,挖开半座山让男子重见天日

2016年初,杭州市警方接到一起报案,报警人李女士称,她的丈夫兰海东(化名)在三年前来到杭州打工,之后就再也没有跟家里联系,家里人也一直联系不上他。

这起惊悚的惊天大案正是由这一个电话拉开了帷幕。

一个大男人就这样人间蒸发,警方认为此案并不是普通的失踪案,立马着手寻找这个叫兰海东的男人。

调查展开后杭州市警方发现此案非常棘手,兰海东的消失非常彻底,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唯一的线索就是一张开往杭州的火车票,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到过杭州,就连他的妻子也不得而知。

李女士告诉警方,两人最后一次联系是在2013年的12月份,兰海东告诉妻子他在挖隧道,要跟她拿两万块钱。

李女士提供的唯一线索就是,兰海东曾跟她说过,自己在杭州的“富春”。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线索,此案转交到富阳公安分局,富阳警方通过初步调查之后,认为兰海东最后的消失地点应该在桐庐,于是此案又辗转来到桐庐。

桐庐警方介入调查,了解到2013年兰海东确实买过一张来杭州的火车票,但他到底抵达杭州没有,由于时间太久,无从考证。

线索断了……

据李女士介绍,兰海东在打电话跟她要钱的时候,只觉得电话那头很吵,不知道兰海东那边是什么情况!

警方决定先从兰海东的家庭情况开始着手调查,兰海东是湖北人,李女士是四川人,除此之外兰海东还是一个上门女婿。

桐庐警方立马派出两组人马分别去四川和湖北拜访李女士和兰海东的家人。

从李女士这边警方了解到,兰海东生于1986年,长得很帅,两人于2006年结婚,之后兰海东来到四川做上门女婿,两人育有一个9岁的女儿和一个6岁的儿子,李女士留在家里带孩子,兰海东则常年在外打工。

2013年12月,李女士接到兰海东的借钱电话,当李女士问起借钱的原因,兰海东支支吾吾不愿意说出原因,只说有急用。

2014年1月,李女士的妹妹意外接到了兰海东打来的电话,兰海东在电话里询问小姨子最近过得怎么样,生意好不好?

还在电话中告诉小姨子自己在富春打工,接着电话里就很吵,附近应该有很多人,之后兰海东没有再说话,小姨子以为是信号不好就把电话给挂了。

后来,小姨子跟家里人说起此事,大家都觉得奇怪,李女士立马给兰海东打电话,那个时候兰海东的电话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李女士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兰海东。

李女士还告诉警方,兰海东在老家有一个朋友叫刘楠(化名),她曾听刘楠提起过兰海东好像在桐庐找了一个卖东西的公司。

去往湖北的小队立马赶到湖北宜昌找到刘楠,当看到警察来到家里,刘楠吓得语无伦次,赶紧撇清关系,说自己只不过是听说,具体是什么情况他也不清楚。

警方说明来意,安抚好刘楠的情况后,刘楠才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和盘托出。

2014年4月1日,刘楠被人以外出打工为由骗到桐庐,将他带进了一个地下传销组织,刘楠立马觉得不对劲,几天后好不容易找到机会给家里人打电话,结果被该组织内部人员发现,将其暴打一顿,还恐吓他说:“前几个月也有一个湖北人不老实,最后打得被人抬出去!”

刘楠怀疑,对方口中所说的这个“不老实的湖北人”就是兰海东,因为就刘楠所知,整个组织内部就兰海东一个是湖北人。

如果真如刘楠推测的那样,那个被打的人就是兰海东,那他人现在又在哪里?

据警方回忆,早在2014年桐庐警方和其他部门联合行动成立了一个“打传小分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扫传销的工作。

多部门联合出击,桐庐县的传销窝点几乎被一夜扫光,刘楠所在的那个传销窝点也被警方破获,相关人员在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后,全都离开了桐庐,几个核心成员更是在警方动手之前就已经离开。

警方翻查了当年的名录,并没有看到兰海东的名字。

难道刘楠所说的那个湖北老乡根本不是兰海东,而是另有其人?

线索再次断裂……

警方多次开会讨论,大部分人仍认为兰海东在这个组织内部的可能性很大,起码他是在这里消失的,怀疑他已经遇害。

警方决定把兰海东的失踪当作命案来查,可是由于手里的线索太少,连立案的基本条件都不符合,有人提出将当初组织内部的骨干先抓回来,通过他们展开调查,但又担心这样贸然出手反而会打草惊蛇。

专案组将情况上报,桐庐县副县长等领导认为,如果刘楠在被骗到桐庐后,真的存在被殴打和非法禁锢,可以将此案先当作非法禁锢来处理。

警方立即根据当年的传销名单来到湖北、湖南、云南、重庆等地取证,取得了以陈某、廖某等人为首非法禁锢他人的犯罪证据。

掌握了犯罪证据,接下来就可以抓人取证,可是想抓他们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些主犯流落在全国各个城市不说,几个首脑的身份还不明,想要将其一网打尽难度很大。

警方决定顺藤摸瓜,先从“小角色”抓起,这些人情况并不严重,应该比较好攻克,然后再通过他们找到上线,一层一层摸上去。

可是,真实情况跟警方想到的并不太一样,即便此案不会牵连到这些人,他们仍不愿意多聊当年的事情。

每一个人都非常抵触,警方以为他们是不想让身边的人知道他们以前干过传销。

直到后来警方才知道,他们忌惮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担心安全问题。

这些人曾经都被组织内部的首脑威胁过,如果他们敢把之前做过的事情说出去,就会对付他们的家人。

看样子这些人确实知道一些内幕,这也坚定了桐庐警方撬开他们嘴的决心。

通过不断地跟他们做思想工作,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警方人员三寸不烂之舌的劝说下,终于有人愿意说出实情。

警方在掌握一定证据后,于2016年12月前往湖南将组织内的骨干之一廖某抓获。

正是廖某的落网为之后破案埋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经过警方连夜审讯,廖某交代兰海东确实被人骗到过他所在的窝点,兰海东也确实因不守规矩被人打过,但至于被打成什么样,后来又去了哪里,廖某表示不知情,这不是他这个级别的会员能够知道的。

虽然没有确定兰海东的下落,但总算是基本了解了这个传销组织的人员架构,这个传销组织至少有一百多人,等级制度非常清楚,最高级叫做大经理,平时基本不露面,就连廖某也没有见过。

负责廖某所在窝点的人姓陈,职位是大主任,廖某是陈某下面的小主任。

再下面就是主管一级,比如手机主管,主要任务是管控所有人的手机,不让他们随便跟外面的人联系,在他们诈骗亲朋好友的时候对其进行监督。

主管下面是高级传销人员,像兰海东和刘楠属于架构的最底层,当他们把人骗来之后,便可以晋升一级。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专案组出台了最新计划,成立了多个追捕小组,分别前往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将涉案的高层人员带回来。

在追捕小组的努力下,廖某口中的大主任陈某落网,因此警方总算知道兰海东的去向。

随着落网的嫌疑人越来越多,这个传销组织的架构已经基本搞清楚。

大经理王某是组织的最高领导,分管所有窝点,大主任陈某负责管理其中一个窝点,他的下面是小主任廖某,廖某下面是管家满某和手机主管肖某。

2014年1月的一天,兰海东在给家人(小姨子)打电话时,在电话中向家人求助,结果被大主任陈某和手机管家肖某发现,他们决定好好教训一下兰海东。

于是,陈某叫来了另一个传销窝点的大主任谭某和小主任杨某,让他们将兰海东好好收拾一顿。

两人便把兰海东带进一个小房间,对他痛殴了二十多分钟,直到兰海东倒地不起。

当谭某告诉陈某说:“兰海东不动了!”

陈某吓坏了,本想把兰海东送到医院,又担心自己的丑事曝光,便跟大经理王某打电话请示,王某在得知兰海东的情况后,命令陈某不要把人送医院,就扔在房间里。

当晚,兰海东死在了房间里。

陈某三人和大经理王某商量如何处理兰海东的尸体,本想把石头绑在尸体上扔进富春江,又担心尸体会浮起来。

后来,四人决定把兰海东找个地方埋了,这样便神不知鬼不觉。

王经理当即给三人打了一笔钱,让他们去买铁锹和电动三轮车,然后就在附近找一个埋尸地点。

第二天,陈某三人找了一处野山,在山上挖了一个两米多深的土坑,将兰海东的衣服扒掉后将其掩埋。

案件到这里就算是水落石出了,除了将所有的涉案人员绳之以法以外,还要尽快找到兰海东的遗体,结果这个时候兰海东的遗体却找不到了。

如果无法找到兰海东的尸体不但没办法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就连专案组一年来的努力也将统统白费,因为没有找到尸体就无法证明被害人已经死亡。

倒不是因为嫌疑人有意隐瞒,就连他们被押到现场也傻眼了,当年的那座野山已经被改造成梯田,山上的树木都被砍伐干净,整个山体面目全非。

此案相关领导下达指令,务必要找到受害人的尸体,就算挖山也在所不惜。

随后根据嫌疑人指定的埋尸地点,警方规划出一个半径足有一百多米的扇形区域进行挖掘。

挖掘工作开始,为了避免伤害受害人的遗体,挖掘机只能轻轻挖开表面的泥土,然后再靠人工将泥土铲掉。

挖掘工作一连进行了十多天,事先规定的扇形区域几乎被挖光,整个山头已经被挖掉了一大半,可是仍没有找到兰海东的遗体。

接上级领导指示,挖山不能一直无休止地挖下去,如果还挖不到的话就得暂时停工。

距离最后的期限还剩下最后两天,挖掘队已经挖掘到设定范围的边缘。

那天早上,挖机还像以前那样正常工作,当发现挖掘的土坡的颜色明显跟其他区域的土坡颜色不一样,民警拿着小铲子小心翼翼地继续挖掘,终于发现了人的头发和骨头……

实践证明,这具尸骸就是失踪的兰海东,失踪两年后,他终于重见天日,只是早已不是当年模样,是时候为他昭雪了。

经过尸检发现,兰海东在生前惨遭他人剧烈殴打,脾脏被打爆导致死亡。

桐庐警方在技术手段和监控设备都无法提供有效支持的时候,依靠最原始的刑侦手段,历时大半年几乎跑遍了半个国家,最终让这起隐案重见天日,涉案的8个嫌疑人全部落网。

2017年4月17日,桐庐警方正式起诉兰海东遇害案的8名涉案人员,这也使得桐庐警方17年来命案全破的记录加以保持。

2019年12月,杭州市中院对涉案的8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大经理”王某,犯故意杀害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非法禁锢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

被告人“大主任”陈某,犯故意伤害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非法禁锢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被告人“大主任”谭某,犯故意伤害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非法禁锢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被告人“小主任”杨某,犯故意伤害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非法禁锢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其他几个主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五年。

此案就此告一段落,因为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奋斗在一线的民警同志锲而不舍,才使得被深埋地下的兰海东得以重见天日!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为桐庐警方点赞,是他们让案件最终得以昭雪,让害人之人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