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弟弟骗女友,男子把富婆妻的财产悄悄转给弟弟

王莲是温州人,非常有钱,自己开了一家酒店,生意红火,又拿出24万,在商场开了一家服装店。

可在她坐月子时,前脚刚交了10万租金,丈夫邓强竟瞒着她,后脚就悄悄把店铺转给了弟弟,这让王莲十分不满。

邓强却理直气壮地表示:我只有这一个弟弟,没钱没工作,我出30万给他买车,你把店铺给他谋生,是天经地义的。

王莲要起诉,弟弟却指责说:你那么有钱,我这么穷,你帮助我是应该的,如果非要把店铺拿回去,就让我哥跟你离婚。

怎么办呢?店铺该不该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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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莲出生于温州一个富裕家庭,5年前,她30岁时,偶然结识了同龄的邓强。

当时,王莲还经营一家大酒店,有车有房,经济条件十分优越,而邓强是个地道的乡下人,啥都没有。

原以为两人门不当户不对,不会有什么纠葛,可两人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共同的经历,还是走到了一起。

婚后,为了两人的以后考虑,王莲在商场租了一个店铺,给邓强开服装店,写的是邓强一个人的名字。

一年光是租金就要10万,再加上别的七七八八的费用,一共花了24万,都是王莲一个人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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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3年过去,王莲怀孕了,在她坐月子的时候,公婆来家里看她,聊天过程中,公公突然说了一句:

“这个服装店一直都不怎么赚钱,转给邓宝也好,可以给他骗一个老婆回来。”

邓宝就是邓强的弟弟,邓家的小儿子,一直游手好闲,没有工作过,28岁还没结婚,偶尔会在服装店帮下忙。

听说服装店转给邓宝后,王莲急忙打电话询问邓强,邓强支支吾吾地表示:“没有的事,我爸爸瞎说的。”

邓强不承认,王莲只好联系了商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明确告知:“10天前,你刚交了10万租金,邓强就把店铺转给邓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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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把王莲气坏了,立刻把邓家所有人都叫到家里来,想把事情搞清楚,毕竟是她出钱租的店铺。

很快,邓家人都回来了,开门见山地说:邓宝新交往了一个不错的女友,店铺转给他,可以给他撑门面,不然女友看不上他。

邓宝自己也骄傲地表示:我现在有钱了,有一台30万的车,还有这个店铺,可以谈婚论嫁了。

王莲不高兴地反驳:店铺给你了,那你要把我出的24万还给我。

话还没说完,邓家父母就开始对着王莲破口大骂,邓宝甚至还发脾气,冲过来要打她,被邓强给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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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也看不下去,挡在王莲的面前训斥邓家人:王莲还在坐月子,你们怎么能这样欺负她。

邓强急忙劝说:这个店铺,我父母也出了钱,还曾到店里帮过忙,你又不缺钱,就把店铺给弟弟吧。

王莲冷笑地反驳:这个店我出24万,你父母才出了3万,你们就想霸占。

并且,邓宝偶尔在店里帮忙,也不是白帮的,每天包吃住,包一切开销,甚至还给他送了一台30万的车。

在王莲看来:虽然没给邓宝发工资,但这样花的钱,实际上比每个月给工资还多,所以并不亏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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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莲坚持要把店铺转回来,不转回的话,就把24万元钱还回来也行,不然她就要起诉。

听到这话,邓强和父母吓坏了,怕影响邓宝结婚,急忙出面,写了一份转让协议,承诺:店铺以后转出去的话,双方平分。

上面还签着邓宝的名字。王莲也不缺钱,还是觉得亲情最重要,拿到协议后,也就不再过多追究了。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王莲偶然得知:那份协议是邓强一个人写的,签字的是邓父,邓宝全程没参与,一切都跟他无关。

王莲便觉得:邓家人联合欺骗自己,便再次提出了起诉,甚至还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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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才出生几个月,邓强不愿意离婚,也不想走法律程序,于是找到了电视台求助,希望大家能帮忙调解一下。

调解员当众拨通了邓宝的电话,询问道:“你哥哥和嫂子,因为店铺的事,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你是怎么想的?”

邓宝不耐烦地回复:“我是个穷光蛋,那女人那么有钱,房子都两三栋,还要跟我斤斤计较,是钻到钱眼里去了吧。”

“如果她们合不来,闹离婚就闹吧,不关我的事,店铺现在在我的名下,就是我的,不可能转回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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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还试图劝说邓宝,让他明白亲情更重要。

邓宝仍然冷漠地表示:“不要跟我讲这些废话,不要唧唧歪歪,你们都不知道她到底多有钱,要闹就让她闹去吧,反正跟我无关。”

说完,邓宝就绝情地挂断了电话,只留下尴尬地邓强。

邓强犹豫了一下,才支支吾吾地解释说:“可能是我弟弟年龄小,还不太会说话。”

王莲立马反驳道:“邓宝都28岁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还小吗?是邓家所有人都把他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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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王莲又拿出了一份婚前协议给大家看。

原来,两人结婚前,曾经签订过一份婚前协议,内容是:王莲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邓强不能私自支配,而邓强没有一分钱的婚前财产。

很明显,是邓强违背了这份婚前协议,那份转让协议,也就不一定有效。

因此,王莲还是决定走法律程序,要回店铺,至于和邓强的婚姻,她也不是真心想离婚,毕竟她已经是二婚了,孩子也还小。

而邓强还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结语:

邓强曾说,他不想要回店铺,一个是为邓宝的婚事和以后的出路着想,另一个是不想让父母伤心。

他考虑了父母和弟弟,却从头到尾都没有为王莲考虑过,王莲才是她的妻子,应该以两人的小家庭为重。

而王莲,她也坦言,自己不缺钱,也不是非要这24万不可,只是接受不了邓家人理直气壮地态度。

这个钱到底该不该要回来呢?难道王莲有钱,就应该无底线地帮扶夫家人吗?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