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峡水库消落区发现裸露墓葬后盗取西汉文物,三名码头工人被判刑

法检“两长”同堂履职。   巫山法院 图

8月17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巫山县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当庭宣判一起涉三峡水库消落区盗墓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3万元。

据介绍,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被告人刘某某等三人在码头做工回家途中,发现三峡水库消落区内(小地名吴家坡)因水位回落江水冲刷导致裸露的墓葬,三人商议后共同实施挖掘,盗取西汉青铜钫、西汉青铜鼎等文物20件。2024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等三人陆续自首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庭审中,巫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宣读了起诉书,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各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展开举证、质证。在最后陈述环节,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由巫山县法院院长张琼担任审判长。张琼在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情况,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判决三被告人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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