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训学校突然“跑路”,学员合同无盖章咋维权?

昆明的杨女士在广福路一家舞蹈学校交了学费,准备报班上课时,却发现这家培训机构关门停业了,教室人去楼空,对接人也联系不上,连自己加入的多个学员微信群也被强制解散,这让杨女士有点慌。

案情

交了万余元学费 培训学校人去楼空

杨女士说,自己是2019年通过网络看到这家名为“华翎舞蹈学校”的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的,随后到现场报名交费。当时,该机构保证一次交费可终身享受培训,随时来都可安排上课。

“他们说在该学校学习舞蹈是终身制的,我交了1.88万元费用,是一个全能明星教练班,可以学习4种舞蹈。”杨女士说。

可现在杨女士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学校已是人去楼空。“之前来的时候,这里是有门头的,墙上有一些老师的简介,教室里有很多设备,现在基本没有了。”

杨女士尝试通过学员微信群联系当时的对接人,可对方不但没给出说法,反而解散了群。

学员群解散、机构关门、教室被搬空,种种迹象让杨女士感到不安,怀疑老板已经“跑路”了。

于是,最近这段时间杨女士经常到学校现场查看,遇到很多不明情况的学员不断来询问。

“被解散的是我们当时报名被拉进去的学员群,每个群差不多有100余人,有的达到200多人。群被解散后,也没有人联系我们。”学员李女士说,“我之前就发现以前的那些老师以各种理由请假回家,回去后就没再来。从4月份起机构就开始放假,先是说教室装修放半个月,后面又开始换老师。前段时间,他们又通知要进行消防设施整改,再后来学员群就解散了。”

学员们发现,虽然大家都与这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入学协议,但一对比就能发现,有的合同只签了学员的名字,对方落款处没有签字或盖章。而有的合同上,校方落款名为华翎舞蹈连锁昆明爱琴海店,但上面盖的印章又成了“华翎舞蹈连锁昆明店”。

此外,合同从头到尾全文只字未提该培训机构所属公司名称,相关信息也无从查证。觉得自己受骗了,一些学员报了警。

接到多名学员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并贴出通知,称这家华翎舞蹈培训学校营业执照名称为云南昆明万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希望未完成课时的学员尽快到派出所作相关登记。

6月24日,该学校场地出租方昆明潮流向导家具有限公司也贴出欠费通知,显示由昆明万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用的这间400余平方米房屋一直处于欠租状态,当前仍欠费2.1万余元,要求对方限期办理手续搬离。

记者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到昆明万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登记成立,目前处于存续状态。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前还没有接到市民投诉反馈,但会派人到现场核实。

“如果该机构已没在该住所进行经营活动,我们会把这家公司列为异常。”该工作人员说。

杨女士说,她们也正在收集线索,为接下来的集体维权做准备。“目前能联系到的有182人,但其实不止这些人,涉及金额已经达到一两百万元了。”

释 法

学校未履行合同义务 应承担违约责任

这家舞蹈学校可能涉及哪些方面的问题?学员该如何维权?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锦涵指出,舞蹈学校收取较多款项后疑似“跑路”的行为,已经涉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该法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案例中,杨女士向舞蹈学校支付了款项,双方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舞蹈学校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向杨女士提供服务。但目前舞蹈学校已人去楼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学校应向杨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舞蹈学校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等刑事法律问题,学员们应将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还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双方签订的入学协议,有些仅有学员的签字,没有舞蹈学校的签字和盖章,这是否可以证明双方的约定成立?

律师认为,即使舞蹈学校没有盖章,也不能免除其履约义务的责任。学员按照约定向舞蹈学校支付了费用,该协议从双方达成一致时就已经成立。

但从维权的实际操作来看,学员需要将手头拥有的所有证据进行整理和完善,形成一条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自己的主张。

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预付消费充值前,应先详细了解该机构的经营资质,比如主体属于公司还是个体?有无可提供此类服务的相关经营资质和证照?这些信息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签订协议前,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对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询问,若有必要,可要求商家在有歧义的地方进行标注和盖章;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让商家先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再签字,同时也要在协议加盖骑缝手印;协议签订后,自己要留存一份完整的协议,并在付款时查看收款主体与自己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一致。

若遇到此类商家“跑路”的情况,消费者除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可采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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