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政】3.5万元香梨款只收到5000元?

近日,山西籍男子侯先生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他在修文县扎佐镇一家农产品物流园卖水果,将价值3.5万元的香梨卖给一电商老板,结果对方只付他5000元货款,导致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对此,他希望媒体关注此事。

外籍男子:货款收不回来

咋回事?原来在2024年1月份,山西籍男子侯先生来到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一家名为“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卖香梨,由于自己是外地人,当时他只好在水果区跟摊主朱某雄租了一个摊位,在这期间,在摊主朱某雄的介绍下,他将自己的香梨卖给了一位电商老板莫某华。

侯先生给莫某华发去的香梨件数

“价格谈好后,我送去了1456件香梨。”侯先生说,这 1456件香梨是按照朱某雄谈好的19元一件的价格送过去的,总货款为27664元,加上小果4633斤,每斤5元的价格,这笔货款又是7412元,也就是说,两种果子一共加起来的货款总的是35076元。

侯先生回忆说,没想到,当他离开贵阳后,在微信上找电商老板莫某华要香梨款时,对方先是支付了他5000元,接着就不愿意支付了,后来,他只好进行投诉,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对方又答应再补偿他2000元。

“我3.5万的总货款,最后对方却只付7000元,我肯定不答应。”侯先生说,由于他不同意协调,最后并没有收下对方那2000元,现在他只想找到相关职能部门,为他评评理。

摊主和电商老板:对方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就侯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致电摊主朱某雄。朱某雄告诉记者,他确实租摊位给侯先生,当时他也是为了帮助侯先生尽快把香梨卖出去,于是,他好心介绍电商老板莫某华与其认识,但是他绝对没有帮忙谈价格,也就是侯先生说的19元一件香梨的价格。

侯先生的送货单

“我介绍他俩认识后,他们自己面对面沟通的,两人怎么谈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朱某雄表示,他只负责介绍人,其他事情他没有参与,所以现在两人扯皮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电商老板莫某华。

莫某华说,当时他并没有答应买侯先生的香梨,只是答应借场地给侯先生用,并明确告诉侯先生,如果自己手里的货卖完了,再帮忙把他的香梨卖出去,至于侯先生说的19元一件的香梨卖给他的说辞,他不认同。“侯先生发给你们看的那张送货单,那是他自己写的,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签字,没有盖公章,我不认可。”

莫某华说,当时由于香梨卖不完,导致一部分坏了,他还特意打电话给侯先生,让其自己拖回去,没想到,侯先生已经回山西了,所以一直没有来拖,无奈之下,他还自费请人把坏掉的香梨处理掉。

莫某华给侯先生打的5000元香梨款

“我支付那5000元,那是帮他卖出去的香梨款。”莫某华说,从头到尾,他和侯先生并非是买卖关系,而是自己同情他,帮他卖而已。

职能部门:当事人回来才能帮助协调

针对三方各执一词,记者又致电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负责水果区的工作人员赵先生。

赵先生了解情况后,也找到了摊主朱某雄和电商老板莫某华,结果赵先生反馈的情况和记者了解的情况口径差不多。

“主要是侯先生没有到现场,我们也无法组织协调。”赵先生说,如果侯先生要处理此事,必须让其从山西亲自回到物流园,他们才好组织三方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大家一起坐下来协商。

与此同时,记者也向修文县市场监管局扎佐分局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也表示,侯先生确实要回到物流园,他们市场监管局才好了解情况以及组织三方进行协调,如果只在电话里沟通,事情确实比较难处理。

在得到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及修文县市场监管局扎佐分局回复后,记者再次将情况反馈给侯先生。侯先生表示,他会在8月份回贵阳一趟,到时希望媒体再次关注他们协商事宜。对此,关于此事,“天眼问政”栏目将会持续进行关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编辑 郑康宁

二审 杨韬

三审 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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