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权色、钱色、权钱交易!贵州一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被公诉

正义网记者9月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任频繁

任职经历丰富

公开资料显示,吴明出生于1962年10月,贵州凯里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吴明从黔东南州财贸学校供销会计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凯里市万潮供销社任主办会计。工作近三年后,其调任凯里市供销社财务会计科副科长。在此期间,其曾到凯里市凯棠乡挂职乡长助理,并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9年1月,27岁的吴明到黔东南州凯里市政府办任工作员。在市政府办,其历任工作员、科员、秘书、副主任等职。7年后,其担任凯里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年1月,吴明任凯里市委常委、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四个月后,其任凯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后又任副市长。2006年12月,吴明任凯里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在仅仅担任四个月的凯里市政协主席后,吴明在2007年4月任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此后,其还担任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10年9月,其担任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2011年10月,任岑巩县委书记。

2016年1月,吴明任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个月后任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月12日消息,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

搞权色、钱色、权钱交易

2024年7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吴明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吴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中共黔东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30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明作出逮捕决定。

作者/编辑:李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