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部分高速公路将差异化收费 优惠政策实施时间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有关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予以通行费优惠。

在这一政策落地实施后,部分高速公路将免收通行费。

如对从台金高速公路沿江收费站出高速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通行费。

对仅行驶台金高速临海城南收费站至沿江互通收费站路段(含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进出均在临海城南、沿江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J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对仅行驶台金高速仙居城关收费站至仙居下各收费站路段,且使用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除了完全免收通行费的路段外,还有一些道路也将减少部分通行费。

例如,对经过诸永高速温州北收费站仅往返温州市区至罗东街道(不进出高速公路网),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所有车辆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6折收费。

对仅行驶金丽温高速公路仰义互通至机场枢纽、甬莞高速公路灵昆互通至金海湖互通段,进出均在仰义、温州西、娄桥、温州南、瑶溪、机场西、机场、灵昆、金海湖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C牌照1类客车,通行费(含车次费) 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5折收费。

此外,经诸永高速温州北收费站仅往返温州市区至罗东街道(不进出高速公路网)项目通行费差额部分由业主单位承担,其他项目通行费差额部分,根据运营补助协议由相关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予以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项目优惠政策实施时间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起始时间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确定并公布。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要求,则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