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十载永不悔一片丹心保稳定

本文转自:新乡日报

奋斗十载永不悔一片丹心保稳定

——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曹红光

曹红光,男,1972年1月出生,2014年开始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现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10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多次荣获全国、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称号。

重学习,做社区矫正工作的“明白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始终坚持学习,通过查阅书籍和资料,学习省内外先进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管理办法》等19个工作规范,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日志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登记簿》等20余种工作台账和40种执法文书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他又制作完善了《调查评估笔录样本》《训诫询问笔录样本》等74个笔录样本,并收集整理编印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手册》《社区矫正法定职责清单手册》下发基层使用,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操作指南。他牵头编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方案模板》在全省推行,为开展同类教育矫正提供了可操作性、可复制性的范本。

勇担当,做社区矫正工作的“探路人”

社区矫正对象是心理危机高发人群之一。为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水平,他邀请专家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心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一支具有心理咨询职业资质的社区矫正人才队伍。“河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多项省级社区矫正建设试点在我市试行。截至2023年年底,我市已有6个社区矫正中心被命名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变化,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重协调,做社区矫正工作的“联络员”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他以不怕“磨破嘴、跑断腿”的精神奔走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各成员单位,合力推动解决了事业单位设置、社工招聘、场所建设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他积极向市综治办、市政府督查室请示汇报,成功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招聘等事项作为督办内容,通过督办,县级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新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80余万元,新增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214名;12个县(市、区)、2个管委会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2000万元,均建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的社区矫正中心。他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机构设置,2023年1月,市、县(市、区)两级司法局依法设置了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教育帮扶人员不足的问题。

严管理,做公平公正执法的“守护者”

面对个别屡教不改、置法律不顾、不服从教育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存在不敢管、管不动、管不好等情况,他不畏难、不气馁,结合自身从事狱所工作经验,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言传身教。

10年来,曹红光跑遍了全市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用执着的信念带动整个团队,影响了周围的人。他坚持定期不定期网上定位倒查、电话抽查回访、直插司法所等方式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发挥了对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指导作用。他先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行为规范专项训练、涉嫌重新违法犯罪及不假外出专项排查整治、动态分析会等一系列活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进一步得到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曹红光凭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以满腔的工作热情,以担当有为为使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当“排头兵”,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牧野大地上筑起了一道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防线。

(程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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