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如我在鉴”意识 助力司法鉴定提质增效

本文转自:泰安日报

肥城市人民法院

树牢“如我在鉴”意识 助力司法鉴定提质增效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王士民)今年以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树牢“如我在鉴”意识,扎实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开展,以快捷高效的司法鉴定助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增强。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55件,平均鉴定周期13.6天,同比下降12%。

“门诊式”服务便民暖民。肥城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对外委托鉴定服务室,安排专人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服务。对于有鉴定必要的,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一次性收集鉴定材料;对于无鉴定必要的案件,以“如我在鉴”意识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针对当事人行走难、取证难等情况,该院主动邀请鉴定人上门取证、现场勘验,今年以来,组织上门服务15次,取得积极效果。

“规范化”委托提质增效。肥城市人民法院修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用好委托鉴定平台,全流程线上办理,促进司法鉴定公开透明。该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鉴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鉴定工作规范高效;建立定期排查、催办制度,每月梳理未结案件,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动态督导,对多次无故超限的,层报上级法院剔除出备选鉴定机构名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加强与承办法官、鉴定机构和涉案当事人沟通协调,分析问题症结,探讨最佳解决方案;加强对鉴定意见书初稿的审核,督促鉴定机构严格遵循鉴定标准,确保鉴定案件定性定值准确、结论客观公正。

“前置化”办理以鉴促调。肥城市人民法院完善诉前委托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阶段申请鉴定,避免因司法鉴定影响办案周期。鉴定过程中,发挥司法技术人员专业优势,向当事人讲透利弊得失,降低当事人不合理诉讼预期。鉴定结果做出后,随案做好司法技术答疑解惑,协助法官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最优解”。今年以来,该院诉前鉴定252件,协助承办法官诉前、诉中“以鉴促调”,妥善化解案件68件,速裁团队平均办案用时7.87天,较去年缩短1.83天。

“能动性”履职,惠企助企。针对“建安之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发,司法鉴定材料收集难、鉴定费用高、鉴定耗时长等问题,肥城市人民法院完善鉴定团队与建安审判团队会商机制,强化委托前鉴定材料审查,确保鉴定材料完整、规范。今年以来,该院办理涉建安企业司法鉴定7件,协助化解建安纠纷5起,以“鉴”助“建”功能有效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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