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追诉,治理迈出了重要一步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有了最新进展,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以法律为准绳,对此案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彰显了法治的严肃性、权威性,也让人们在这个备受关注的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面对这样一个结果,很多人舒了口气,却笑不出来。我们深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科学有效地治理,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防止悲剧重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达成的共识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没有旁观者。从司法机关到有关部门,从学校到家长,从社会组织到企业平台,都担一份责、尽一份力,才有可能实现系统治理,共同编织一道安全网,让孩子免受伤害,也防止孩子误入歧途。
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强制性,也需要治理的柔韧性。不久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期间广泛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树立鲜明导向。一些学校对问题学生开展心理咨询,耐心引导,同时在厕所等校园欺凌多发易发角落安装语音警报装置,疏堵结合,压缩暴力、欺凌的生存空间。还有越来越多父母开始更重视家庭教育,既教会孩子保护自己,更对一些孩子的心理问题和暴力倾向给与充分关注和引导。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孩子的机会,更不要放弃任何一个问题少年,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