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

8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受访专家认为,《意见》的出台是工信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不仅为行业管理提供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指导,更为行业开放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信息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行业,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力量。近年来,信息通信市场繁荣发展,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数量达16.9万家,民营控股企业超92%,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数量同比增长超35%。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优化信息通信行业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信息通信行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坚实支撑。

聚焦全面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创新,《意见》提出,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加强创新发展支持,统筹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点,加大新技术新业务创新发展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在5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扩大电信业务开放,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发展。

在积极营造健康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方面,《意见》明确,健全市场公平竞争规则,完善信息通信市场秩序监管制度规则,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建立健全基础电信市场竞争监管机制;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互联网行业生态,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公平、平等对待第三方企业,依法处置恶意不兼容、干扰互联网应用安装运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同时,《意见》指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动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行业管理新模式,推广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构建“以网管网”监管能力,推进现有技术监管能力迭代升级,推行远程监管、线上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意见》相关举措有助于打破行业壁垒,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将为信息通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增值电信业务向外资开放的试点进一步推进,将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带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促进国内信息通信行业转型升级。

记者 郭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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