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卖多次,关在窑洞15年,精神失常在墙上写满“跑”字

2008年,一个公共电话打到了内蒙古晨报报社。

“你好,我要爆料,有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和林格尔县的榆树梁村,像牲畜一样关了很多年。”

报社收到这个消息,不敢怠慢,立马派记者前往核实。

记者心想拐卖人口这件事可不小,于是伪装身份进入村子,本想暗中打听。

谁知,村民毫不避讳,直直告诉了被拐卖女大学生住处。

村子东南面有一片洼地,里面藏着一个破旧的窑洞。

记者经过此处,透过未拉紧的门缝仔细一看:

有个神情呆滞的女子坐在炕上一动也不动,披着一件开了花的棉衣,全身蓬头垢面,像个乞丐一样蜷缩在角落里。

窑洞里臭气熏天,女子旁边放着两口大锅,一口有着食物残渣,一口盛满了排泄物。

在女子后面的墙上,则用粉笔写满了“跑”字。

没错了,这应该就是爆料人口中的被拐女大学生。

正在记者兴奋自己的发现时,远处窜出来一个大男人,一边呼喊一边朝这边疾步过来。

记者不愿发生冲突,状若无事地迅速离去。

几天后,报社联系了当地村委,一群人浩浩荡荡扛着“长枪短炮”杀去。

他们,能拯救这位被拐卖多年的女子吗?

这名女子又从哪里来?

在她身上又发生了哪些悲惨的故事?

被拐

1991年9月,四川遂宁

大英县蓬莱镇上一家普通农户发生了剧烈争吵。

曹家三女儿曹小琴因工作问题跟父亲吵了起来。

曹小琴初中毕业,在当地一家纺织厂上班。

人长得条靓盘顺,村里很多人追她,就是脾气不大好,经常跟家里人顶嘴。

当天,父亲又埋怨曹小琴在外玩得很晚才回家,却不帮家里做一点农活,说了曹小琴几句。

年轻气盛的曹小琴不爱听,不顾天色已晚,直接摔门而出。

“我去西乡的二姐家玩了,过几天回来。”

曹家人起初并不在意,谁知过了几天,曹小琴还没回来。

找到亲戚家,才知道那天晚上曹小琴根本没去。

这下一家人慌了,漫山遍野地找,把整个镇上都翻遍了,也没找见曹小琴的人影。

曹小琴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哭瞎了一只眼睛,却依旧没等来曹小琴的消息。

那曹小琴去哪了?

原来,当天晚上,曹小琴就被人贩子盯上了。

在寂静无人的田间小路上,她直接被人迷晕,用麻袋一装就扛着走了。

为了不让曹小琴抵抗,人贩子在转移过程中多次使用迷药,也使得曹小琴脑袋出了点问题。

而等她彻底清醒过来时,她已被卖到了内蒙古托克托县的许家窑。

希望

许家窑这个地方,山沟密集,人迹罕至,即便在内蒙古也算是偏远山区,女人被卖到这里根本逃不出。

村子里的男人都很穷,没有钱娶妻生子,是人贩子出手“货物”的好地方。

当地有户农民叫许小三,三四十岁了也没有成家。他出手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了曹小琴。

这个时候的曹小琴因迷药过量的问题,经常恍惚失神,再加上她也不爱干农活,所以家里的活计都是许小三一人操办。

幸好许小三是个老实的,的的确确想买个媳妇过日子,便由着曹小琴的性子。

两人婚后生活清苦平淡,没多久就生了一个儿子。

可夜深人静的时候,曹小琴还是辗转难眠,她想家了。

但她回不去了,曹小琴曾多次趁着许小三做农活偷溜,但根本无法走出这片山区。

寻求村民的帮助,村民无动于衷,转头就告诉了许小三。

许小三警告她

:“不要再偷跑了,这里你不可能跑出去的,小心死在外面。”

曹小琴只能认命,但这时上天又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的家人找来了!

原来,曹家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

他们多方托人打听消息,终于在一个去内蒙古打工的邻居那得到了她的消息。

为了验证真伪,曹小琴父亲和二妹夫两人坐火车来到了许家窑。

万万没想到的是,父亲并没有带走曹小琴,反倒去县城里买了些生活用品,当做她的嫁妆。

关于这点,大姐曹永芳后来回忆说:“父亲是看许小三为人不错,并且曹小琴有了孩子,干脆就让她安心留在那里。”

我不知道老人这是什么想法,我只知道正是这个选择让曹小琴真正掉入了深渊。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背井离乡嫁给一个陌生人,曹小琴她是想回家的啊。

两年后,曹小琴为了回家,再次被自称为四川人的人贩子所骗,拐卖到了其他地方。

从这时开始,她将度过如同地狱般的悲惨15年。

地狱

曹小琴这次被卖得不远,毕竟这地区实在是个“销赃”的好地方。

她被卖给了和林格尔县庙沟村村民梁团寺,当地村长梁来世正是梁团寺的堂兄。

在这里,买卖被拐妇女的行为蔚然成风,麻木不仁的村民皆是帮凶。

早在曹小琴到来前,便有一个被拐卖来的四川女子不幸身死。

这位川妹子性情刚硬,多次逃跑被村民抓回暴打,依旧想逃回自己的家。

结果一次偷跑中,失足掉下山沟而死。

梁来世按流程报了警,警察调查过后确认是意外,女子就被草草掩埋。

倒是买她的村民还哭了一场,为损失的几千块钱难过不已。

这种地方,可想曹小琴过得是什么日子。

梁团寺可不会像许小三一样惯着她,经常拳打脚踢,导致曹小琴的精神疾病越发加重。

他一看这不是买了个吃白饭的回来吗?不愿意吃亏的梁团寺,便转手卖给了20多公里外的乱岔沟村村民庞大宝。

庞大宝家中父子三人,全是光棍,好不容易买了一个女人,那是可劲地折腾,

父子三人把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苦闷,全部发泄在了曹小琴上,轮流对曹小琴施暴,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庞家存粹是把曹小琴当做了泄欲的工具,每天给的吃食不过一盆土豆,就算曹小琴怀孕了也不放过她,致使她动了胎气流产。

眼看曹小琴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庞家三父子没了新鲜感,又怕她熬不住死了人财两空,就想转手卖掉曹小琴。

不过此时曹小琴疯疯癫癫的,还挺着大肚子,自己村里面根本没人要。

隔壁榆树梁村的刘家老父亲听说这件事,却是主动找上门来。

他家有两个儿子智力都有问题,为了传宗接代,他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最终,两家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刘家以4000元的价格,买下了曹小琴。

监狱

曹小琴到了刘家,说是给老大刘二针当媳妇,但村里人都知道,她还是老二刘三针的老婆。

经历过庞家父子折磨的曹小琴,隔三差五就会大喊大叫,疯狂扯自己的头发,用指甲挖得自己满身是血。

但她还是有清醒的时候,她再次满怀希望地用四川话向村里人求救。

她一遍遍念着:

“我打酱油来的,我打酱油来的。”

可村民听不懂,只以为她是买菜时被拐了过来。

于是她写字与村里最有文化的村支书交流,村支书认为曹小琴写的字很漂亮,是大学生来着。

至于求救这回事,只当精神病的胡言乱语了。

后来,曹小琴的病情加重,经常一丝不挂地走进林子里。

刘家怕她走丢,就干脆把她关了起来。

一个破窑洞里,一床烂被子,一席烂草席,两个铁锅,就是曹小琴房子里的全部家当。

门外的院子里,则是刘家喂养的牲畜,满地粪便和垃圾。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监狱”里,曹小琴度过了整整15年。

这15年,因很少与人说话,她几乎丧失了语言能力。

她没事的时候,就用粉笔在墙上写字,写得最多的几个字,就是“跑”和“第一名”。

在她的潜意识里,奢求着想逃离这个炼狱,回到考试考第一的温馨童年。

她为刘家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小红,女儿叫毛蛋。

11岁的毛蛋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说:

“妈妈写第一名,肯定是想让我考第一!”

得救

2008年3月,内蒙古晨报报社的记者得知了曹小琴的事情,来到榆树梁村进行调查,最终在报纸上刊登报道《川女曹小青被拐内蒙古15年》。

(此时报社还不知道曹小琴真名,以村民称呼曹小青为准进行了报道)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呼和浩特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和林县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案,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犯罪,解救曹小琴。

四川政府、成都电视台、川渝商会等机构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希望帮曹小琴找到亲人。

记者曾详细询问过曹小琴,但曹小琴只会简单地重复“

不要”、“不吃”、“写不得

”等话。

后来,经过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的治疗,曹小琴的状态好多了。

当记者用四川话与她聊天时,她突然说道:

“你怎么不早点来?”

记者以为她好了,正待详细询问,她又发疯了,把记者臭骂了一顿。

不过,记者也不是没有收获。根据相关人士确认,曹小琴骂人是纯正的巴中口音。

而那句一直挂在嘴上的“我是打酱油来的”,真实意思是打(四川话“到”)江油(市)过来的”。

不过,四川巴中地区也很大,茫茫人海中如何帮她寻找亲人。

正在报社头疼时,一个从四川打来的电话带来了曙光。

电话那头,是一位名叫

曹永良的人。他斩钉截铁地说:“没错,曹小青就是曹小琴,是我的妹妹。”

经过多方求证,曹永良的确是曹小琴的大哥。

当初他们接到许小三的信,听说曹小琴又被拐了,以为她早已出了意外不在人世,没想到还身在人间,却好似在地狱。

2008年3月21日,哥哥曹永良、姐姐曹永芳飞到呼和浩特,接曹小琴回家。

刘家本来并不想放人,还想着用两个孩子留下曹小琴,可曹小琴此时痴痴呆呆,心里唯一想的事情便是回家。

看见亲人,听见乡音,曹小琴的双眼终于有了星光,她慢慢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第一名、跑、曹永良求个救。”

看见这些字,曹永良和曹永芳嚎啕大哭,抱着她喃喃道:

“我们回家,妹妹,我们回家。”

尾声

2012年,媒体报道曹小琴已回到老家,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当地政府给曹小琴办了低保,又给予了医疗救助,曹小琴恢复得很好。

四年过去,曹小琴恢复了往日的清秀面容,精神好的时候已经能帮着

洗碗、扫地了。

中国历年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在刑事案件中占比并不高,2000年后最高也只有0.6%,甚至一度降到0.03%左右。

但是,妇女儿童案件也是最难侦破和处理的,很多被害人经过多年转卖后,信息全无,极难找回。

曹小琴是不幸的,她度过了15年地狱般的生活,却没有人对她伸出援助之手。

她又是幸运的,终于有人不再麻木,选择曝光她的存在,拉她一把。

生命是顽强的,曹小琴回到家乡后,像被压断的小草一样重新成长起来。

但她遭受的苦痛却不会消失,如同伤痕一般刻在她的心里,跟随她一辈子。

鲁迅先生说:不做麻木的中国人。

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