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徂徕镇共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142人

徐慧 泰安报道

9月24日,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发布徂徕镇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徂徕镇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具体包括公共服务类(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1人,社会治理类(司法协理员岗位)1人。乡村公益岗共计140人,主要设置巡田员岗、乡村事务岗、文化宣传协理岗、民族宗教事务岗、治安巡访协管岗、村容保洁岗等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为徂徕镇辖区内登记失业,年龄28周岁(1996年9月24日)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职业技师类院校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且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16-24周岁失业青年中任一类别人员。如领取过各类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方可上岗,累计36个月期满即可离岗。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为主要安置徂徕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及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7.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泰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10月8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请到徂徕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报名。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的村报名。

经公示无异议,用岗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签订协议后街道(乡镇)组织进行免费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咨询电话:0538-8651293,0538-865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