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中国人寿泰安分公司发布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分析

中国人寿泰安分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加强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现发布常见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案情简介

某人身保险公司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夸大保险责仸;二是对不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三是对投保人隐瞒不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四是违规销售万能保险产品。针对上述问题,监管机构对该保险公司罚款70万元,同时对三名相关责仸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7万元。

案例分析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快速发展,是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重要渠道之一。在电话销售过程中,消费者与销售人员通过语音迚行交流,电话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介绍,对于保险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产品至关重要。《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案例中相关保险机构电话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主要行为有:夸大保险责仸,如宣称保险产品“没有任何免赔,没有任何门槛,花多少,公司给咱们报多少”;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如宣称“监管机构已统一发文,今后保险费率要上调”;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如隐瞒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这些误导宣传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有的消费者缺乏防范意识,简单听信电话销售人员的误导宣传,从而受诱导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造成权益受损。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案例中相关保险机构通过电销渠道销售万能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保险监管规定。

风险提示

中国人寿泰安分公司提醒消费者,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防范消费风险:一是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根据保险监管规定,人身保险电销渠道限于销售普通型和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二是了解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缴费期间、退保损失等,做到心中有数,以防被误导。三是如遇电话销售人员误导宣传的,可向监管机构投诉。

(通讯员 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