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60岁以上老人等群体购房给予每套成交价1.5%的补贴
据微信公众号“唐山发布”8月23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发布《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消化存量房产,优化增量住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实施购房补贴:60岁以上老人等群体购房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
文件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地上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的补贴。购房人为60岁及以上老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和符合“凤凰英才”政策的各类人才,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
唐山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唐山市域内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和付款,并完成合同备案的,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贷款业务,优化办理流程,减轻购房人还贷负担;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符合还贷能力的前提下,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额外增加20万元、30万元;取消异地贷款职工户籍地限制;允许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15%;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缴存账户余额15倍,最高可贷100万元。
开展“以旧换新”:开展租赁“以旧换新”住房就学试点工作
唐山市将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职能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商品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推动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联动与梯次消费效应。
唐山市促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显示,将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国企平台收购、房企收旧换新和协会联动帮卖等三种模式。
模式一—国企平台收购:市安居集团、市文旅集团根据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长租房需求和缺口,制定收购计划、收购房源条件等,依托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收购存量住房。
模式二—房企收旧换新:房企(含国企平台)收购换购群众二手住房,售房款用于购买房企名下指定楼盘新房。
模式三—协会联动帮卖: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换(购)房群众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流程鼓励购房群众“以旧换新”。
唐山市同时推出“以旧换新”支持政策。2024年12月31日前,对国企平台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业务,收购居民旧房产交易税费地方留成部分财政100%补贴给平台公司,分年度落实。
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符合《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中,新房楼栋在确保留存的重点监管资金能够覆盖后续建设资金需求后,旧房抵值金额可不进入换购新房楼盘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开展租赁“以旧换新”住房就学试点工作。在征求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支持县(市、区)选取非焦点、热点学校,试点承租人租赁国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业务购房的房产,享受与原房屋所有权人同样的就学政策。在试点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享受住房公积金“以旧换新”政策:一是旧房收购协议可作为原房主购买新房支付首付款的佐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在满足还贷能力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可与多孩家庭购房等政策叠加计算。三是原房主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后,尚未完成旧房过户手续的,原房主可按照减少一套住房享有对应的贷款优惠政策。
市安居集团、市文旅集团通过国企平台收购的房源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于平台收购的旧房源,可作为市、区两级政府的周转房、人才住房、长租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等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