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留学回国人员全链条服务政策指南

大众网记者 桑希鹏 通讯员 张晓燕 管蕾 菏泽报道

出国留学前,个人如何进行档案存管?

菏泽市户籍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档案应该如何转递?

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由原高中学校统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由原高中学校密封盖章,填写《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名单》,转至其户籍所在地或高中学校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往届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由原高中学校统一转接。填写《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名单》,转至其户籍所在地或高中学校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可将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一并转接归档。

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校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由学校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内附目录清单)。

3.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或委托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国内高校录取中途退学出国(境)留学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国内高校退学证明资料。

需要注意什么?

1.档案转递时,档案转出学校必须确认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并密封盖章;个人携带档案的、私自拆封档案的,将不予接收。

2.学校应征得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并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在《高中毕业出国(境)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名单》上签字确认后,派专人将人事档案及申请材料统一送至拟存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业务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信息如下:

出国留学期间,党组织关系怎么办?回国后如何转接?

留学期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要求,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回国后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属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建议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属街道、居住地街道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党组织。

留学前签订三方协议或留学期间缴纳社保,毕业回菏就业时,是否影响应届生身份?

高校毕业时,签订三方协议后,又决定出国留学的,建议及时解除协议后再出国留学,否则回国就业审核应届生身份时,需作合理化解释。

留学期间,请勿以灵活就业或挂靠单位等任何形式缴纳社保,否则毕业回济后不能认定为应届生身份。

具体要求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

留学回国后,学历必须进行认证吗?

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是强制性的,是一个自愿的行为。但是,一般情况下,学历学位认证不仅是求职时不可或缺的材料,更是享受国家留学回国政策福利的关键凭证。因此,推荐各位归国留学生回国后尽快进行认证。

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海外学历材料如何存入本人档案。

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官方网址:http://zwfw.cscse.edu.cn/,点击“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增添认证申请办理”。

目前,教育部官网认证时间是10-20个工作日,可通过教育部官网查询进度。认证完成后,会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可点击“个人中心”查看并下载认证结果。

海外学历原件由本人保存,国内学历认证材料需彩色打印后,交由档案存管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学历材料归档,请咨询人事档案存管部门。

学历认证业务咨询电话:010-62677800

留学回菏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人才分类认定

留学生回国后可享受菏泽市人才分类认定。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将人才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省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重点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青年人才(E类)五类。

其中,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中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可被认定为E类青年人才。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家服务科0530-5965005

人才待遇保障

1.加强人才引进

对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和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优秀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择优引进。对不参加体系排名的海外艺术类院校毕业生,重点考察人选学科水平、个人专业能力、获得奖项、参与项目等情况,对综合能力突出的择优引进。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530-5310387

2.服务保障

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引进且引进至单位三年以内的可申领“牡丹惠才卡”,享受户籍办理、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交通服务(机场、高铁站、机动车登记)、旅游服务、健身服务等绿色通道服务。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家服务科0530-5965005

3.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 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有基层工作经历。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 0530-5310446

4.生活补贴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菏发〔2023〕3 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民营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县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市财政按1:1配套给予个人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市属国有企业参照制定补贴条件和标准,给予个人生活补贴。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 0530-5310446

5.创业贷款

有创业意愿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为99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利率不超过LPR+50BP。财政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创业贷款管理服务中心0530-5314123。

6.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到所属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申请手续,或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自行办理。

业务咨询部门及电话: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0531-53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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