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温高湿天气药品监管 西安已检查零售药店959次
近日,西安开启高温高湿模式,为有效防范夏季高温高湿环境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护航放心消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夏日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造安全用药良好氛围。
据了解,从6月份以来,西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零售药店959家次,检查医疗机构454家次,检查疫苗疾控及接种单位37家次,责令整改78家次。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药品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药品的储存、养护、销售及运输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不出问题。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注意控制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度、湿度。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对于需要阴凉、冷藏保存的药品,必须配备相应的遮光帘、避光盒、冷藏柜等设施设备,并确保使用、运行正常。加强药品养护管理,定期对药品的外观、包装、色泽、气味、有效期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特别是对内涝、水淹过的药品,立即采取隔离、暂停销售或使用,严防过期、变质、被污染的药品进入流通使用环节。规范药品销售管理,强化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要加强药事服务,主动开展用药、储存指导。销售有储藏要求的药品时,应向顾客详细说明药品的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并提醒在效期内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品配送管理,需要冷藏冷冻的药品(含疫苗)必须全程冷链,并有温度监测记录及超标后所采取的调控措施记录。
对于消费者,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药品安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各类药品时应注意观察药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整洁。同时要注意所购买的药品应在有效期内。购买中药饮片时,消费者应注意查看中药饮片是否生虫霉变,请勿购买使用受潮霉变的中药饮片。勿购买来源渠道不明的药品,不听信上门推销药品及非正规药品经营场所销售药品的宣传。购买药品应主动索取包含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的正规票据。检查家庭“小药箱”,发现过期及问题药品及时清理,比如,片剂发霉、有明显变色、出现斑点、气味发生变化,不可再使用;胶囊发生软化、表面粘连现象后不可用;颗粒和散剂:如果出现吸潮、软化、结块不可用。发现疑似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