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发布含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被立案处罚
南海网6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6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因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今年3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滨涯路滨濂商贸城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滨濂商贸城销售中心临街外立面设置含有“商铺高回报返租”“低门槛 带反租 高回报”内容的户外房地产广告,涉嫌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经执法人员调查,滨濂商贸城为商铺、公寓综合体,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为宣传自己开发的楼盘,与海口泓业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下,约定由海口泓业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制作平面广告,广告内容由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其中广告支架材料、安装费用1280元,广告布喷绘费用448元,共计1728元。
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已向海口泓业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海口泓业兴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制作广告后,由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自行安装、发布在滨濂商贸城销售中心临街外立面,广告包含“商铺高回报返租”“低门槛 带反租 高回报”的内容。上述广告在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板房墙体发布、广告场地为该公司场地,没有发布费用、场地租金。截至今年3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时,该公司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时间达157天。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南金外滩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在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时间达157天,属情节严重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此,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900元。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梁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