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法院发出“两令一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督促父母履责

日前,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经综合考量分析后,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当庭判决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不准离婚。同时向本案当事人双方发出“两令一书”,督促其履行父母职责。

“我们(法庭)向李某、王某二人分别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二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承办法官说,此外,鉴于因双方当事人离婚不成可能存在的风险,法庭及时向王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责令王某不得采取威胁、监听、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或其他极端措施,确保李某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这“两令一书”的发出彰显法律不仅有尺度,更有温度。

开庭判决后,旁听席上16岁的王小某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原来王小某是这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李某与王某的大女儿,正在就读高中,成绩优异,却因家庭氛围紧张患上了抑郁症,目前正在康复治疗中。

“李某与王某还生育了小女儿,尚且年幼。”承办法官介绍说,近十年来,李、王二人为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当着女儿面发生争吵,并且矛盾不断升级,李某起诉到法庭要求与王某离婚。双方对解除夫妻关系均无异议,然而在处理抚养权的问题上,情况十分复杂。同时,王小某第一次到法庭时,便陈述李某并非一个合格的母亲,内心不愿意跟随李某共同生活。

从表面看,虽然当事人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都达成了协议,但承办法官考虑到王小某的情况,认为还不能轻易下判断,于是深入到王小某的家里走访,进行详细了解。

走访中,王小某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愿意跟随李某生活,与之前在法庭的陈述大相径庭。通过一番沟通,王小某才道出实情:自从上次从法庭回来以后,李某就痛斥她乱说话,加上考虑到父亲王某因为现实困难确实无法同时照顾两个女儿,所以无奈之下只得同意跟随李某生活。综合考量之后,为保护王小某的利益,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法庭当庭判决不准离婚。

(冯淑君 王建明 文/德新网 陈晓霞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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