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楼梯口堆放杂物 湖南湘潭一宾馆被罚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假日休闲宾馆因在二楼一疏散楼梯口堆放杂物,影响疏散逃生,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7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岳塘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福星中路78号盘龙御和2栋2层1-12号14-16号的岳塘区福星假日休闲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二楼一疏散楼梯口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鉴于该单位自检查后立即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整改,且立即清理被占用的疏散通道,经我大队现场复核,该单位占用的疏散通道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号)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湘潭市岳塘区福星假日休闲宾馆罚款人民币17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馆负责人在接到处罚决定后,对消防违法行为未引起高度重视后悔莫及,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