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德州三八路商贸城门口不得再从事流动摊贩经营

关于取消划定三八路商贸城门口为流动摊贩经营点的公告

各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贸城流动经营摊贩的规范管理,为市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宋官屯街道本着便民为民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安全、行人出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引导流动经营摊贩到宋官屯市场内有序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商贸城夜市食品摊点在主干道两侧经营,占道经营已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且已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同时垃圾、油烟清理不及时,已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根据上述情况该区域已不符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情况下,可以在城镇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点经营。”之要求。经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不再划定三八路商贸城门口作为流动摊贩经营区域,该区域不得再从事流动摊贩经营。为满足经营者需求,解决经营者经营问题,新划定三八路宋官屯市场内为流动摊贩经营区域,请各经营者按要求到新指定地点经营。原三八路商贸城门口颁发的备案信息公示卡即日起公告作废,各经营者到新地址后重新颁发。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业户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宋官屯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6日